2)第一百四十七章 宗贵定计_战国风云之韩国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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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土地是一个很揪人心的事物。它是任何一个王朝统治基础的阶层――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宗贵勋臣们赖以维持奢华生活的根本。所谓千金不换一土,钱财乃是身外之物,只有土地那是可以一代一代传延下去的无价之宝。

  对立了大功的功臣来说,重要的不是赏赐他多少钱财或者多么高的爵位。而是授予多少土地。对富甲一方的商人来说,钱财不过是一个数字。最重要的是购置足够多的田产留给后人。他们很清楚,什么都是会花光用光的,唯有土地不会。

  御史大夫范睢在土地上执行的改革细分起来有如下几条:1、收归土地为国有,诚实来说,这个对韩国宗贵、庶民的影响不大,因为新法保证他们只要不谋反。那么土地的使用权会一直在他们手中。2、鼓励开垦荒地,原则上谁人垦荒谁人耕种,当然,为了防止过渡破坏环境,像山林是严禁开垦的。这一条对庶民、宗贵都是有利的。3、废除私田制。废除奴隶制度。这个才是对宗贵们影响最大的内容。

  说起私田制,就不得不说一下现在这个时代广泛存zài的一种制度井田制和它的附庸――奴隶制。严格意义上说,这个制度起源于五帝时期。当初大禹治水后,中原大地上充斥着一片片河流冲积出来的平原。人们渡过大劫之后,你争我杀,为了抢占一块肥美的土地而自相残杀。大禹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形发生,于是发明了贯彻中华文明三千年的制度――井田制。

  顾名思义,井田制最关键的在于这个“井”字。大禹命人将一片片平原划分成无数块“井”字,每八户人家分得一块“井”。最中间一块为公田,里面有一口井供取水,其收获的粮食上缴国库,其余部分每家各自负责一块。按照这样的划分,十井一村,十村一社,村社之间互不侵犯,和睦相处。

  当然,这个时候庶民对国家分给的井田,只能耕种,不能贩卖或者做任何其他形shì的处置。国君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喜好,将庶民的井田分封给其他人,或者是因为庶民犯罪重新将其收缴。如果庶民所犯下的罪责更重一点的话,也完全可以将庶民的全家贬为奴隶。《诗经》中有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体上说道就是井田制形成的关系。

  在韩国的新法当中,依然是严格地执行井田制,但却限制了国君可能的任意妄为。土地是国家所有不假,但只要分得土地的庶民不犯谋反的大罪,他名下的土地依然可以由他的亲属继承,从司法解释上来说,这是这个时代祸不及亲人的第一次写照。

  由井田制延伸而来的私田制才是韩国新法压制的一个重要点。从夏朝开始,一些诸侯、部落首领手头上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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