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零一章 群狼的猎场_白色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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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德加的前世就有一些富裕的军官在自己的剑柄和剑鞘上镀银,最疯狂的是他在克里米亚见到的一个冷溪近卫团军官,那个家伙的军官剑剑柄使用的是白色的合金材料,且不但是剑鞘,连整个剑身都全部镀银!而现在,埃德加也仿效了这个做法,他将剑柄和带木质衬里的金属剑鞘用白银保护起来,然后在剑身上也镀了银,只露出钢刃部位,好在日常有剑鞘保护,湿气不容易进入银层,使表面的白银脱落。这样一来,他的这柄骑兵剑比起原先的佩剑就显得明亮了许多,埃德加将这把新剑取名为“碎冰”(Ises-Sceard)。

  西班牙骑士的目光此时完全被国王的满身辉煌给吸引了,甚至没能听见国王的典厩塞恩的声音,直到埃德加亲自开口,他才回过神来。

  “我的大人,好久不见,你可是给了我们一个大惊喜呀!”埃德加国王强忍住将这个西班牙骑士叫成“熙德”的冲动,只是祝贺了对方的功绩。

  “陛下,只可惜我们兵力太少,敌人还是逃跑了大半,而且现在他们多数都跑到那个爱尔兰的格鲁菲兹麾下去了。”骑士的话令国王的表情发生了一些变化,罗德里戈并不知道这个格鲁菲兹的情况,然而埃德加前世作为一个出身良好的英格兰绅士,还是非常了解这个威尔士阿伯费劳王室的著名祖先有多大能耐的,这个威尔士王族——格鲁菲兹和他的子孙们——在抵抗诺曼入侵中英雄辈出,百折不挠,绝非格拉摩根的卡拉多格或者达费德的里斯这等人物可比。

  “看来我们需要亲自去达费德走一趟了。”英格兰国王抚摸着胡须,缓缓答道。

  此时的东部海岸,丹麦船进入了亨伯河,他们的入侵大军很快便遭受了原先瑟布兰德家族领地上的诺曼骑士们的骚扰,诺曼人以木堡为基地,不停袭扰丹麦大军,甚至纵火烧毁了一部分停泊在东瑞丁的龙首长船。

  “混蛋,你们的雅尔为什么不敢自己来见我?他不敢去面对诺曼杂种,现在连自己的国王也不敢面对吗?”

  斯汶王虽然对这些诺曼底杂种的行为非常恼怒,但是他没有主动去围攻这些颇为坚固的诺曼城堡,只是焚毁了他们的领地,劫掠了这些诺曼人牧养的马匹和大量用于驮运的矮小野马,然后又命一些没有找到马匹的士兵跟着哈拉尔德王子留下来看守船只,同时监视那些城堡里的诺曼人。斯汶王对长子反对自己出征英伦的行为依然耿耿于怀,此时便趁机发作出来。

  丹麦国王的主力开始向西挺近,直奔英格兰北方的重镇——约克。

  海上的入侵很快传遍了王国,伦敦的钟声也多次响起,一些年纪较大的英格兰人不禁回忆起丹麦征服的那段日子,刚勇王埃德蒙被克努特打败,伦敦被敌人包围的旧事也开始被悄悄提起。

  在伦敦塔,侍卫的数量提升了一倍,埃玛王后在一个月以前就得知了丈夫在威尔士获胜的消息,可是到现在,他还在威尔士征战,似乎根本没有将那些维京战狼的威胁放在心上。年轻的王后虽然忧心忡忡,却不能露出惊慌的神情,只好每天在伦敦塔的城墙上俯瞰泰晤士河,就像她从前在巴黎的西岱岛王宫眺望诺曼底方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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