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一章 别动,陪我睡一觉_致朝与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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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伸过去拿了过来,就着她的睡颜和自己的怀抱拍了一张,本想用来以后取笑她的,后来一看,发现相片照得极好,她像个宝宝一样安静地睡在他的怀里,温暖的光束照亮她瓷一样平滑的脸,微微泛着红,嘴角微扬,整个画面都极其温暖。

  当与暮睁开眼睛时,便见傅致一正对着她的手机发呆,原以为他在偷看她什么秘密,正欲发怒,却不经意地瞥见屏幕上的一张照片,是她的睡颜,还有一点他侧颜低头俯视她的样子。

  傅致一发觉她醒了,眉梢微挑,将图片直接设置成屏保,然后丢给她,理所当然地吩咐:“不许换了。”

  “喂!”与暮瞪他,“你这人真的很……”

  “很什么?”

  “很喜欢命令人!”

  谁知道他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笑道:“我就是喜欢命令你。”

  “……”

  那天恰好是星期六,两人都不用上班,傅致一说要留下来吃饭。

  自从跟谭勋分手之后,与暮很久没自己弄过东西吃了,他这样一提议,她也觉得不错,于是穿好衣服拿了钱包就要出去,他拉住她问:“去哪儿?”

  “家里什么都没有了,去买菜。”

  “我陪你。”他说。

  两人一同出了门。

  在小区不远的地方,有个不算很大的菜市场。

  与暮以为像傅致一这样挑三拣四的男人会对那里的环境嗤之以鼻,却没想到他倒是走得一派闲然,完全没有大少爷应该透露出来的厌烦。

  直到她将所有的菜都买齐了,他看着手中提着的袋子,问:“这些就够?”

  “嗯。”她点点头,“你还有什么想吃的吗?”

  “我没有讨厌吃的。”他如实说。

  结果,与暮才发现,这个说“我没有讨厌吃的”的小傅爷简直挑食严重得过分。

  一大桌子的菜都上了桌,他才说韭菜的气味太大,他不喜欢吃;空心菜有苦涩的味道;红烧肉里面放了他不喜欢的葱,所以他碰都不碰;鱼是清炖的,他喜欢吃红烧的。最后只剩下一道西红柿蛋汤,他说还能喝得下去。

  与暮简直想掀桌了!

  最后她不理他,自己吃自己的,他爱吃不吃,要是不想吃,剩下的饭菜她还可以省了今天的狗粮用去喂狗。

  他不是说只能喝汤吗?那就让他喝个够吧!

  不过说来也气人,那只蠢狗仿佛很喜欢他,他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

  它好像是只公的吧?虽说傅致一颜值高没错,但是也没能到迷得公狗到处乱跟的程度吧?

  真是吃里爬外。吃完饭后在厨房里洗碗的与暮郁闷地想。

  她出来时,小傅爷正在阳台边接电话,大多都是公事。

  从吃饭到现在他已经接了不止五个电话了,没想到平常看起来极其悠闲他居然会这么忙。

  秋日的阳光洒在他背影上,逆着光的背部线条很完美,他身边蹲着大型古牧,一人一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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