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92章:拿手好戏是拿首好戏_蝙蝠侠能有什么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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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岂不是乱了套了,绿灯军团还怎么跨扇区宇宙执法,蒙戈就是欺负蝙蝠侠没当过灯侠,对于灯戒指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一知半解,也不清楚他蒙戈在卡隆纳的帮助下,能够控制灯戒到什么样的程度。

  但是……陈韬确实没当过灯侠,但他看过漫画。

  当然,其实如果硬要找理由,死亡风暴的灯戒跳反可以有很多“蛛丝马迹”,比方说,死亡风暴本身就是一个活人和一个死人的合体,他一半就是死亡的,因此灯戒的认主没有那么绝对啦……

  人总是会自己骗自己,一旦他将某个眼前的事实当成真理,很容易就自己欺骗自己,事后诸葛亮开上帝视角可能会觉得很蠢,但这往往就是每个生物都会犯的弱点,而这正是蒙戈想要的效果。

  不过他也不是傻子,不会单纯的把希望寄托在蝙蝠侠的自我欺骗上。

  这个计划更多的是建立在他对那枚黄灯戒指的控制上的,他能通过那枚黄灯戒指感知蝙蝠侠的状态,而操纵一个灯戒需要意志力,而这不是没有感情的生物亦或是分身和假人能够伪装得了的。

  也正是由于蝙蝠侠从刚才到过来多次戴上那枚黄灯戒指,反复的使用它,他才无比的确定此时戴着黄灯戒指的那个就是蝙蝠侠本人,尤其是这一点,绝对真实无虚。

  而视差怪追逐对方的行为,虽然让蒙戈很恼火,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证明了那就是蝙蝠侠本人,对于视差怪而言,他追逐的永远是自我意志,就算灯戒可能出错,灯兽总不可能出错吧。

  正是由于这两点的印证,蒙戈才会让安东阿凯恩实施刺杀,他的决定是基于小心求证之后而进行的的大胆行动,必然万无一失。

  而陈韬这边……

  他应对的方法很简单:

  那就是把自己的脑袋砍下来。

  字面意义上的。

  狂杀之蝠拥有着匝尼安人的DNA,尽管这血统并不纯正,以至并不能让他像是原版的爆狼一样,拥有滴血重生一样变态的自愈能力。

  但是拿首好戏这种拿手好戏,玩起来还是一点障碍都没有的。

  陈韬在实验室中就已经测试过同步狂杀之蝠之后的状态。

  其实原本他还是有些担心的,毕竟暴狼虽然以变态的自愈能力而著称。虽然他自愈的特点是“哪块肉体的量比较多就从哪块肉体上长出剩余的肢体”。

  但也不是没有出现过暴狼不幸被碎尸万段的情况……结果他被剁碎的每一块碎尸上面都长出了一个暴狼,暴狼们互相厮杀到最后一个暴狼,最后活下来的那个暴狼就自称他是原本的暴狼本人。

  从理论上来讲,真正的暴狼自愈能力一定比那些从他碎尸中长出来的暴狼更加强大,所以一群暴狼厮杀,活下来的肯定是真正的暴狼。

  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哪个才算是真正的暴狼?从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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