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法官罗律师杀心起,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起诉还不够!
在接下来几个小时即将开庭的这一场诈骗案件当中!
双方在此案件当中所演的角色,与上一个案子的位置刚好相反!
原告方是男方,出庭的代理律师是罗凯!
被告方有些复杂,女方以及丈母娘为一组,婚介所为一组!
至于聘请的律师,则是……刚才婚介所派出来出庭的女律师!
这个女律师这一次不会为女方娘俩辩护了!
而是专门为婚介所辩论!
至于女方以及丈母娘这两个人则是专门聘请了另外一家律所的律师!
也是个女律师!
怪不得丈母娘在法庭之上说那种卖队友的话看得出来,她对于婚介所派出来的这个女律师的信任感并没有多少!
双方也只不过是在短暂的时间内相互成为队友,上一个案子开庭结束之后就直接分道扬镳!
甚至接下来的过程当中可能还会存在着互撕的可能!
在这种情况之下,对于女律师的信任高了才怪!
这就如同是狡兔三窟,狡猾的罪犯在为自己准备了好几条退路之后,哪怕一条退路贿赂也没有任何的事情,心态也不会崩!
继续稳住,启用备用的方法就是!
什么?
你问为什么都同样为被告人1号和被告人2号需要分别聘请不同的律师来为自己辩护?
原因很简单!
就算是同一个案件当中的两个被告人,容易犯罪活动中的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之间在量刑的时候可能会相互推诿责任!
从而得到轻判的结果
在这种情况之下,双方的利益存在着冲突!
既然冲突的话,那么就得聘请两个各自的律师!
反正既然要撕逼的话,就在法庭之上彻底的辩论吧!
在这种去公平的情况之下,每个人犯的罪都会被法律以合适的罪责进行处罚!
基本上逃脱不了!
想要把自己干的恶事儿推到他人的头发,变成主犯之类的事情,想都不要想!
嗯!
这里在聘请律师的时候,是否来自同一个律所有一个小的知识点:
民事案件当中,两个被告聘请的律师不得来自于同一家律所!
但是在刑事案件当中,两个被告都为辩论方(被告方),这两方的被告可以聘请来自于同一家律所的两个律师为自己辩论!
为他们聘请律师的目的都是为了抗辩检方也就是公诉方的指控!
控诉方(大控方包含着的人有点多)的发起人是检方,也就是公诉方!
作为原告方,也算是大控方的一个重要参与人!
……
在五楼审判院的过道里。
这里有着一个相当广的多媒体教室一样的存在!
在这个勉强算得上是大礼堂,能够容纳得下300人左右共同观看审理,将在几个小时之后用作审判的地点来进行使用!
审判院里面的工作人员已经在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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